1、什么是医疗器械? 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、设备、器具、材料或者其它物品,包括所需要的软件;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、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,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;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:对疾病的预防、诊断、治疗、监护、缓解,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、治疗监护、缓解、补偿,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、替代、调节、妊娠控制。2、医疗器械分为几类? 国家根据使用风险的大小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:第一类是指,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、有效性的医疗器械。第二类是指,对其安全性、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。第三类是指,植入人体;用于支持、维持生命;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,对其安全性、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。3、经营哪些医疗器械可以不申请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? (1)第一类医疗器械; (2)在流通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、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(产品名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)。4、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可否重复使用? 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;使用过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,并作记录。